根据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发布的《2016年全区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的通知》得知,西藏2016年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具体如下: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西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关于“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均应补休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的规定,我厅于2016年7月份组织了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经研究,现公布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成绩有效期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有效期截止到我区实行全国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当年。
大中专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有效期为3年。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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